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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异地展业”就是无照营业

 

  保险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多家竞争局面已经形成。当前,少数保险公司扩大经营范围,违规争抢保险业务,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损害了保户利益,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有的公司打着“异地展业”的招牌进行非法经营,到远离市区几百公里的县乡去挂牌营业,以“服务中心”、“咨询站”等名义,没有任何证件,几个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人资格证、没有展业证,随便租间房,就挂牌招人,经营风险性很大的保险业务。工商部门查处时,对无营业执照挂牌收费营业的违法行为只能罚款,不能查封和强行摘牌,执法显得无能为力。众所周知,开个食杂店、小吃部还得到工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交纳各种税费才能开业。银行部门,在同城内设储蓄所、代办处还得办营业执照,才准许开业。

  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更没有经营许可证、税务证、统计证、企业代码证,违法经营,是任何法律都不允许的。保险监管部门远在中心城市,对县乡这些情况难以掌握,不利于监管。有的保户交完保费,找不到保险代理人。保户到几百里远的中心城市去找,结果连投保单都没有,出现代理人违法撕单、贪污保费,尔后离开保险公司的现象。还有的保户出险后找不到代理人,到几百里的城市公司去索赔,既不及时,也不方便,严重损害了保户的利益。

  保险机构的设立需要保监会的严格把关审批,未获批准的机构非法营业,是对执法监管部门的无视,是对保险市场的严重破坏。建议保险监管部门,修改“异地展业”的规定,不让违法经营保险的代理人钻政策空子。

 

  (中国保险报—赵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