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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情权”说法不当 保险公司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公司投了保,想退保时才知道,退保要向保险公司缴纳投保金额79%的手续费。柯女士对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十分不满,投诉到武汉市消协。日前,消协和保险公司就此事进行了解决。


  据柯女士介绍,2000年11月,她在熟人三番五次的劝说下,投保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20年红利险种。投保时,她对买保险的情况和利弊并不太清楚,全靠保险公司业务代表介绍,而当时,业务代表对如要退保,柯女士会损失多少并未解释清楚。近日,柯女士因经济等特殊原因,无力续保。提出退保时,却被告知,保险公司要向其收取投保金额的79 %作为手续费。柯女士对此表示不能接受。


  在市消协的调解下,保险公司对此事进行了核实。了解到,投保之时,柯女士曾询问过有关退保事宜,业务代表告诉其退保会有损失,但对损失有多大,柯女士并未追问,业务代表也并未进一步说明。


  考虑到业务代表向柯女士解释退保解约金时,未能做到量化而明确地告知,应负有责任,经双方协商,保险公司将解约金比例下调至投保金额的30%,并于7月26日为柯女士办理了退保手续。


  市消协投诉部主任张远刚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的业务代表在消费者投保时,应尽量详细地向消费者解释投保的有关规定,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投保。否则,出现问题时,保险公司可能会因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而被投诉。

  泰康人寿武汉分公司对此事的观点为:


  投保人过了10天犹豫期后再申请退保,根据《保险法》及保险公司的规定,需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手续费的比例是经保险监管机构认可,根据不同的险种、交费期的长短、保单所经过的年度等,手续费比例亦不同。


  在柯女士一案中,业务代表就退保问题在投保前如实告知了会有损失,至于手续费所占比例,只有当正式保单下达后才能在保单中列明,要求业务代表在投保前告知具体数字显然是勉为其难。而实际上在保单内页头条,已打印出了两年内的手续费金额表。


  因此,保险公司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让客户充分享有知情权,消协所谓“保险公司侵犯知情权”说法不当。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