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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湖口、九江、信丰和赣县政府先后规定,本县机动车辆须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并要求交警部门积极配合。有关人士认为,此举对政府、企业、市场及消费者四者均很不利。
赣县政府在今年第13号文件中规定,该县和行驶在该县境内的“所有机动车辆都必须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赣县支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凡未参加保险的车辆,县公安交警大队按照‘不保险、不验审、不发证’的规定,不予验审和发证”。无独有偶,湖口、九江和信丰县政府也相继发出类似通知。据此,九江和湖口县交警大队或明文公告或实际操作,只对人保公司保险的机动车辆进行年检、挂照。
政府此举一出,各界异议不断。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袁文文律师说,政府干预保险,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自愿和公平原则,属非法行政。这一做法会破坏政府形象,也容易滋生政府官员腐败行为,且不利于地方财政税收。另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即,作为县一级政府,应当积极转变行政观念及政府职能,而不应人为地设置“路障”,抑制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
一些经济界人士也认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业首当其冲,国内、国外企业将一视同仁地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届时,市场竞争优势只能表现于产品的高质量和企业的优质服务。因此,政府的行政干预,结果只能使某些企业不思提升“内功”。从长远来看,弊远大于利。
赣北湖口长运公司经理刘学文认为,保险竞争说到底就是比服务质量,谁的理赔服务到位,谁就能赢得客户。政府出台这样一个强制性文件,无形中授予人保公司“尚方宝剑”,扶持其搞市场垄断,其结果必然是市场“死气沉沉”。
不少消费者也普遍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湖口县货车主彭永汉说,他的车是今年初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的保险,但现在为了年检,只好四处找关系,否则要么花钱再保险,要么让车闲置。
据湖口、九江等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说,政府只知道在当地开展保险业务的有人保公司,并不知还有其它保险公司。但是,据了解,早在去年12月,九江市政府办公室就发出同意太保公司在其所辖县区开展业务的通知。
对此,中国保监会南昌特派员办事处表示,湖口等4县政府此举不但有悖于保险自愿、公平原则,而且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保险公司依法开展保险业务活动,不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干预”的条款,应当立即停止。
(人民日报 . 华东新闻—叶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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