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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监督社保“救急钱”

 

  中新网消息:社会保险又添新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今后,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基金在收支、管理方面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举报,并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据介绍,出台该办法的目的在于让社会对社保基金进行广泛监督,把劳动者遭受劳动风险时的救急钱管好用好。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监督机构在接到举报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要完成立案工作,30天之内要办结,只有特殊情况,方可延长到60日。

  此外,《办法》还规定,监督机构不能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不得向被调查单位和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对匿名的举报材料不得鉴定笔迹。

 

  (中新网—陆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