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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童状告保险公司 索赔27000元保费

 

  华商报讯 8月9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就一起8岁女童状告保险公司索赔27000元保费案正式立案。

  8岁女童洋洋家住西安市热工研究院。据洋洋的父母提交给法院的诉状中称:1993年12月16日,他们在上门推销的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推荐下,为刚出生不久的洋洋买了一份少儿保险。其后,洋洋一直健康成长。今年2月16日,洋洋在玩耍时突然头部剧痛,送到医院后多方抢救才化险为夷,但花去医疗费35000余元。当他们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方却依据病历在其他医院作出了洋洋患有先天性疾病的结论,仅出于“人道”补偿洋洋父母3000元。因多方协商未果,洋洋的父母只得以孩子的名义将保险公司告到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应赔付的27000元。

 

  (华商报—江雪 全军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