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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日报讯 从今天开始,征缴社会保险费将遵循就近办理的原则,参保单位和个人怎么方便怎么办。这是笔者昨天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以前办理社会保险,要先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每个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一套手续看起来简单,参保单位却有不少麻烦。
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的新办法。注册所在地与生产经营地分离的单位,可以在单位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私营企业、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可在就近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街道、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也不必一月一交费,可以灵活方式,选择每月缴款、每季度缴款、每半年缴款或每年缴款。
(北京日报-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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