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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何时开始生效?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因此,保险公司在投保单上签章同意承保的时间即为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开始对主客体各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保单所载明的条款都对保险责任生效的时间有明确规定,一般应为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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